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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穿:变美后,我躺赢了 第1201节
    “……唉,看来这一次的打击,对小妹而言真的太大了!”
    “她不但下定决心要跟曾鸿民离婚,还坚持留在丑国读书。”
    “如今,性格变得‘活泼’,似乎也在情理之中呢。”
    突逢重大变故,还险些一个人死在公寓里,林慕君会心性大变,林慕成都能理解。
    “不管慕君变成什么样子,她都是林家的女儿,都是我最宝贝的小妹!”
    作为疼爱妹妹的好哥哥,林慕成会支持妹妹的任何决定。
    但,很快,林慕成就险些破功——
    “什么?你、你要学金融?”
    留在丑国读书,林慕成理解,并表示支持。
    曾鸿民就在丑国,妹妹即便心死了,离婚了,可还是跟曾鸿民夫妻一场。
    两人中间更是还有两个孩子。
    过去是为了追上曾鸿民的脚步,如今则是想跟他比一比,都是人之常情。
    但,即便要在丑国读书,也该是文学、语言、哲学之类偏向文科的吧。
    林慕君却表示:“我要读金融!”
    赚钱!
    炒股票!
    明年可是着名的黑色华尔街啊。
    不趁机狠狠捞一笔,林慕君都觉得愧对这绝世良机。
    更不用说,人家大美人也要读金融呢。
    “顾晚晴也转去读金融了?”
    听到这个消息,林慕成似乎有些明白。
    他看向林慕君的眼神中带着疼惜:唉,看来妹妹还是没有放下啊。
    曾鸿民的爱恋对象要去读金融,林慕君便也要去。
    说她不是要跟顾晚晴一较高低,林慕成都不信。
    祸水:……呵呵,果然啊,普通人是不会理解顶级颜狗的。
    再者,林慕君本尊的人设,也有经商奇才的设定。
    读金融,应该也是为了贴合人设。
    但,不管怎样,半个月后,顾倾城和林慕君这对本该关系尴尬的“情敌”,竟成了一起上课的同学。
    她们完全不顾某些人异样的眼神,专注的上课,闲暇时间,则会凑在一起,热切的讨论。
    她们甚至还会结伴跑去华尔街,小试牛刀。
    魏景西:……这年头,男人要防,女人居然也要提防?!
    曾鸿民:……她们果然还是在意我的,否则,不会“化敌为友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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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944章 我就是白月光(八)
    顾父回国了,林慕成也去了腐国,顾倾城和林慕君进入到了正常的学习状态。
    她们是同学,更是一见如故的好友,林慕君甚至在顾倾城与魏景西的公寓对面租了一间屋。
    与这对未婚小夫妻,做起了对门的邻居。
    魏景西:……
    魏景西算是看出来了,他一定是跟曾鸿民这对夫妻八字犯冲。
    这叫什么事儿啊。
    走了丈夫,来了前妻?
    他们两口子,一个个的,居然就想挖他的墙角?
    不过,这件事倒也不是全然没有好处。
    林慕君与顾倾城的友谊,将之前的某些谣言瞬间击破——
    曾鸿民或许只是单方面的暗恋顾晚晴,顾晚晴绝对没有勾引过曾鸿民。
    否则,曾鸿民的前妻,不会跟顾晚晴成为密友!
    “……倒是还有些用处!”
    从这方面去想,魏景西仿佛对林慕君没有那么排斥了。
    且,随着林慕君的到来,曾鸿民不知道是出于愧疚,还是残存着些许脸皮,竟没有再那么积极的追逐“顾晚晴”。
    曾鸿民:……怎么追?
    每次见到晚晴,那个小脚女人都会在场。
    每当他想要展现自己的文采,抒发自己的深情,前妻都会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看着他。
    那种眼神,曾鸿民形容不出来,有好奇、有嫌弃、有无语、有震惊。
    仿佛曾鸿民不再是她的“天”,而只是、只是一个小丑!
    曾鸿民在与林慕君的那段婚姻里,一直都是高高在上,一直都以俯视的姿态对待林慕君。
    在曾鸿民看来,他一个名扬海内外的大才子,能够娶林氏这么一个封建残余,绝对是非常的地就。
    林氏就该如同仰视天神一般仰视他,卑微的、执拗的追逐着他的脚步。
    可现在——
    随着曾鸿民登报离婚,随着林慕君搬出公寓,婚姻正式宣告破破裂。
    林慕君直接将曾鸿民当成了陌生人。
    离婚后的林慕君仿佛焕发了新生,哪怕还挺着大肚子,居然还能不顾周围人异样的眼神,跑去读书。
    她自信且洒脱。
    仿佛一颗蒙尘的珍珠,重新绽放出光芒。
    曾鸿民这个丢掉珍珠的渣男,已经不是混蛋了,而是瞎子加傻子。
    即便是他的好友,都有些不理解:
    “林女士并不是目不识丁、愚昧腐朽的小脚女人,她勇敢、坚强,愿意接受新事物,愿意学习先进知识……”
    妥妥就是时代新女性啊。
    话说,某位文学大师的原配,若是能够像林女士这般,他都不会那么痛苦、绝望。
    跟周围的人一比,林女士绝对无比优秀。
    而轻易舍弃如此优秀妻子的曾鸿民,可不就成了众人口中的有眼无珠?
    曾鸿民再度出现在聚会、沙龙的时候,众人关注的重点,不再是他的文采、新作,而是他的八卦。
    这让曾鸿民非常痛苦。
    最重要的,也是有了林慕君,他很难再跟他的白月光有近距离的接触。
    于是——
    “……他转去腐国了?”
    永远走在吃瓜第一线的祸水,仗着作弊的上帝视角,总能第一时间得到最新鲜的八卦。
    而它又最喜欢跟顾倾城分享。
    所以,曾鸿民前脚离开丑国,顾倾城后脚就知道了。
    “也无所谓!反正跟我没有关系。”
    顾倾城忙着学习,忙着赚钱还来不及呢。
    经过半个月的“学习”,顾倾城和林慕君去了华尔街。
    魏景西无比支持未婚妻,直接将手中的钱,全都给了她。
    原主也有一些私房。
    加起来,竟有两千刀。
    这个年代,一刀大概是3、4个银元。
    而一银元在国内,能够购买二十斤肉,订阅一个月的报纸。
    是普通底层百姓大半个月的生活费!
    两千刀,真的不是一笔小数目。
    也就是顾、魏两家都是富贵人家,顾晚晴是独生女,魏景西是备受重视的嫡长子,他们才能有如此多的生活费。
    魏景西全都拿出来让顾倾城去“实习”,绝对算得上宠溺了。
    魏景西已经做好了这些钱都被打水漂的准备,在顾倾城临行前,更是笑着叮嘱:
    “赚了自是最好,若是亏了,也不打紧!”
    “你现在是学习阶段,最主要的还是积累经验!”
    权当交学费了。
    顾倾城:……
    嗯,说得很暖心,可还是透露着对她的不信任。
    在这一点上,魏景西可就不如人家林慕君了。